成人教育处
一、负责研究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把握发展动态和信息,制定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的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拟定成人教育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成人高等教育的课题立项和新专业、品牌专业、特色课程的申报及相关的检查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校内外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的市场调研和开发工作。
四、负责学院的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和履行、备案等工作。
五、负责制定成人教育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六、负责在职研究生培养基地、函授站、培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年检、工作联系与协调、来校授课教师的接待等)和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配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做好在本校脱产学习的成人学历教育、培训和“专升本”、“中升专”等各类辅导班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配置与考核等工作。
九、负责编制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的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负责成教班级的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协调安排教室、教学设施、师资聘用及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
十、检查、指导和管理各系部举办和承办的成人教育及培训工作。
十一、协助教务处做好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教材的订购、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成教班级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负责班主任的聘任、管理、考核及相关的津贴发放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个人档案建立、毕业资格认定、学历证书的注册、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十四、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联合办学单位费用收取及拨付等工作。
十五、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年度预算申报工作。
十七、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